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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破产法让破产企业难逃债务

2019/2/22 8:21:31      点击:
改革开放初期,“破产”一词无论是对中国政府还是对企业来说,都如同“洪水猛兽”。而目前 ,“破产热浪”似乎已席卷全球。据世界银行日前发布的一份专题报告称,在过去的十几年中,我国发生了数万起国有企业破产案。显然,颁布于1986年并且已经试行了17年的企业破产法,不仅因其只适用于国有企业,并且体现了过多的计划经济和行政干预的色彩,更重要的是其缺乏许多基本的破产规则,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。今年6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初次审议新的企业破产法草案。     详情请阅>>>>视点一:《企业破产法》初审议  从6月21上午开始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,将对一部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关注的经济领域的基本法——《企业破产法》,进行首次审议。 详情请阅>>>>视点二:企业破产法十年终破“茧”  事实上,这部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其重要的法律草案,在过去10年中经过了无数次的修改,直到今天才得以破“茧”而出。那么,这部法律草案有哪些看点?它出台后将会带来何种变化? 详情请阅>>>>视点三: 《破产法》立法进程取得突破 国企破产折衷入法 视点四:经济时评:新《破产法》晚点出台也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(试行) 《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 “王麻子”破产受阻 法院判决开绿灯   刀剪业的老字号“王麻子”有着三百多年的历史,其品质曾蜚声海内外。
  详情请阅>>>>关于企业破产时其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几点思考 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,破产企业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
  详情请阅>>>>华诚破产凸显行业自律问题  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12月19日正式公告了中国华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,华诚财务日前已经进入清算阶段。 详情请阅>>>>国有企业的破产程序案例分析 债权人可否申请法院对债务人指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? 浅议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  破产管理人,是指破产宣告后,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、清理、估价、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,在我国现行立法中被称为“清算组”。 详情请阅>>>>完善破产清算组的若干问题  在民事诉讼中,法院裁判生效之后,或由债务人自动履行,或由法院强制执行。
  详情请阅>>>>论破产法上的破产人失权制度 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、法制的完善、改革的推进,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,让经营管理不善,资不抵债的企业退出经济领域---破产,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。 详情请阅>>>>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 2003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法释〔2003〕6号文《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》,其中第一条规定…… 详情请阅>>>>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,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,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,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 详情请阅>>>>《破产法》首先保护职工利益而不是关注资产流失  我国自1989年以来,已有近5万家企业破产。但我国市场经济建立时间较晚,破产制度尚不够完善,许多应该设立的制度尚未建立,比如破产法域中的破产人失权制度。